4/06/2012

物業調查DIY 查問題高官


DIY 調查問題高官
作者 陳貝琼 | 記者也很伽利略
2012年4月5日星期四


高官和候任特首連環出事,都和利益衝突有關;調查公職人士有否問題,原來我們可以自己動手做,以下幾個途徑,可找出他們有否僭建及不為人知的公司和物業的重要線索。


1. 僭建:很多僭建如天台或露台,大家行過見到,但要肯定是否僭建,我們可去屋宇署查閱物業的建築圖則 (地址:旺角彌敦道750號始創中心13樓),或者向該署申請在其網上查閱「百樓圖網」。每份收費HK$36。
https://bravo.bd.gov.hk/wrbr/welcome.jsp


記者報道唐英年僭建問題時刊登的圖則,就是這樣找到的。


2. 物業屬誰:唐英年說七號大屋乃妻子所有,真是嗎?在其他情況,有人把物業由自己名義轉到家人持有,以避人耳目。我們可去土地註冊處(俗稱田土廳) 查閱「土地登記冊」,上面有現時及過去業主的名字,並有業權轉移紀錄。


大家必須按物業的地址查冊。可在網上查閱,每份收費HK$25。
https://www2.iris.gov.hk/eservices/


3. 物業和公司:最高層的官員都要按規定申報自己有份的物業,和担任董事和主要股東的公司,我們都可以在不同的網站看到這些利益申報表,好像行政會議和立法會。
http://www.ceo.gov.hk/exco/chi/
http://www.legco.gov.hk/


憑著公司名字,我們可繼續追查,透過公司註冊處的網上查冊服務,
http://www.icris.cr.gov.hk/csci/
就可查出公司有何其他股東和董事,這樣就可以看出高官和甚麼人合作或有密切關係。
每份檔案收費由HK$11至HK$22。


還有很多有用的DIY調查方法,將來有機會再介紹。

4/02/2012

村屋僭建 27鄉拒「自首」自願登記僭建物計畫


村屋僭建 27鄉拒「自首」
星島日報 
4/02/2012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當局針對新界村屋僭建的執法行動及自願登記僭建物計畫,昨日同步展開,有消息指新界共有九條鄉村,已被當局納入首輪的巡視目標村落,包括屏山福慶村,村內告示板昨張貼一張來自屏山鄉鄉事委員會的通告,直指當局提出的登記計畫存在「法律陷阱」,更聲稱新界二十七鄉已達成共識不會配合計畫,呼籲村民不要獨自登記。發展局則重申,任何呼籲業主不登記的行動也是不智。


  屋宇署專責小組昨日起就新界村屋僭建,實施首階段執法,向嚴重違規的村屋發清拆令,為期半年的申報計畫也同時展開。消息指,共有九條村落須在首輪面對巡查,分別是屏山福慶村、大嶼山水口村、葵青藍田村、屯門青磚圍、沙田上禾輋村、荃灣鄉老圍村、西貢鄉蠔涌村、大埔鄉下黃宜凹村,以及北區鄉坑頭村。


http://digcan.com/cars


  九條村納入首輪巡查目標
  記者昨日到過一些僭建問題嚴重的新界村落,發現已紛紛掛起橫額,反對政府落實村屋僭建執法;其中在屏山福慶村,村民指昨日未見有屋宇署人員前來巡查,但村內的告示板上,已張貼了兩張告示,其中一份來自屏山鄉鄉事委員會的通告,指稱已接獲通知,福慶村會被列為首批的執法目標,但批評政府提出的登記僭建物計畫,存在很多法律陷阱,更聲稱新界二十七鄉已達成共識,不會配合計畫,並揚言「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呼籲村民不要獨自登記;另一份則估計是政府向鄉議局發出,有關處理新界村屋僭建物工作的信件,村長用紅筆在文件上寫上「請勿申報」四字。


  福慶村村長貼告示籲杯葛
  福慶村村長黃永生在接受電子傳媒訪問時,承認是他在村內貼出告示,呼籲村民不要登記僭建物,重申新界二十七鄉已達成共識,不會配合政府的登記計畫,又說政府申報表格的字眼有問題,表示事件引起村民反感,申報等同承認有罪。對於福慶村成為屋宇署首階段執法目標村落,他對此感到奇怪,認為村內僭建情況不算嚴重。


  為協助業主清拆村屋僭建物,政府提出貸款計畫,每名業主可在毋須入息審查之下,最多可以申請借貸一百萬元。鄰近福慶村的東頭圍村,建有不少四層或五層的村屋。村長蔡建新表示,村屋加高是否屬於僭建,要經過官司後才得知,村民不會主動清拆或申報,亦不會理會政府的貸款計畫:「貸款即是要還,拆完屋就要還錢,無端端要背負一筆債項,自己就不會這樣做。」


  他又表示,村內沒有危險僭建物,如果政府清拆僭建物,應適當安置居民,又說政府二、三十年前已知道有關情況,但一直無向村民表示會執法,令村民誤以為無問題,認為責任在政府。


  屋宇署:不登記是不智
  屋宇署回應表示,署方會按一貫程序處理,不會透露執法詳情,也沒有公部署方首階段展開巡查的村落名單。對於有人呼籲村民不要為僭建物登記,發展局發言人回應表示,正如局長林鄭月娥日前表示,任何呼籲業主不登記的行動都是不智。

領匯與沙田區屋邨商戶訂定新租約 狂加租 五萬變12萬


領匯狂加租 五萬變12萬
星島日報 
4/02/2012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領匯與沙田區屋邨商戶訂定新租約,租戶稱加租一倍以上,在新翠邨經營逾二十年的麵包老店不敵月租由五萬元上調至十二萬元,被逼結業,屋邨商場店鋪空置率逾五成。商戶聲言,若領匯不下調加幅,將會發起簽名反對及罷市行動
  
  顯徑邨、錦泰苑、新翠邨等十多個沙田區屋邨商會昨指控,每次與領匯續約均加租兩三成,但今年二年訂新租約,發現商戶動輒被加租一倍以上,租期更因不同商戶,由三個月至兩年不等,並在合約加入「不平等條例」,列明領匯可隨時收回商鋪,但租戶不得異議,亦不得提早退租,令商戶經營大失預算。


  沙田新翠商場商戶主席胡一平表示,邨內原有二十多間商鋪,但領匯不斷加租令空置率逾半,部分更空置近五年,連邨內經營逾二十年的麵包老店亦不敵租金由五萬元飆升至十二萬元,被逼於上月「執笠」,「每個菠蘿包加價五毫,一個月亦要多賣十萬個,怎能維生?」另有十年鋪齡的酒家亦不敵貴租,昨正式結業。


http://digcan.com


  居民梁先生指出,「以前邨內商場應有盡有,金鋪都有,現時卻甚麼都沒有,無洗衣店、報紙檔、晒相鋪,連蔬菜都標價十文一斤,但外面大圍街市只售五文,要幫襯都愛莫能助!」亦有家庭主婦認為,邨內商鋪貨品售價太高,直接減低其購物意欲。


  租期短至三月令經營困難
  除了加租壓力,顯徑邨商戶聯會代表黃銳波指領匯有多重標準,普遍租戶獲簽三年約時,他經營的文具店只獲三個月租約,領匯更要求他須裝修才能續租三年,而髮型屋及影視店租期亦只有三個月,不少商戶大歎難以招聘長期工。錦泰苑商場文具店老闆范先生亦指控,「邨內多間商戶都獲續租三年,只有我的租約屬兩年,令我心理壓力很大」,認為領匯訂定租期有針對性。


  屋邨商戶大聯盟主席楊祥利表示,若領匯再不下調加租幅度,計畫收集逾一萬個簽名,表達反對情緒,並將會發起罷市行動,初步已獲約九成新翠邨商戶認同發起罷市力抗領匯加租。


  記者:羅嘉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