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租35%至90% 租客促恢復租管
星島日報
7/04/2011
加租35%至90% 租客促恢復租管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租金不斷上升,基層叫苦連天。近八十名來自西營盤、荃灣及土瓜灣等區的租客,昨日遊行到政府總部,抗議被業主瘋狂加租三成半至九成,更被無理逼遷,促請政府重新檢討租務條例,恢復租金管制上限,並將業主的收樓通知期,由一個月延長至半年。
全港租客大聯盟等多個民間團體的代表,昨早手持橫額及標語,高叫「租客只要安樂家,反對租金亂咁加」等口號,由遮打花園出發,先在立法會大樓外上演街頭劇,再遊行到政府總部遞交請願信。代表鍾貞霞表示,自○四年修訂《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撤銷租金管制後,業主普遍加租三成半至九成,遠高於基層市民的加薪幅度,令他們的生活條件下降。
要求收樓須六個月通知
鍾慕貞指出,現時條例容許受重建影響的業主,只需一個月通知期,便可勒令租客搬走,短期內未能找到合適居所的租客,被逼流離失所。她建議,政府盡快重新檢討條例,恢復原有的租金限制,最多加租三成,並倡議業主收樓時,須提前至少六個月通知,讓租戶有足夠時間尋找新居所,保障小租戶權益。
Jewelry
租客劉小姐一家三口共住荃灣一間一百呎套房,月租三千元,僅靠丈夫九千元月薪,本已十分吃力,近日業主更通知八月將加租至四千五百元,加幅達五成,面對難以負擔的租金,她唯有四出尋新住處,卻發現同區相約呎數的單位,普遍也要四千多元,坦言:「個心好驚,難道真的要露宿街頭?」記者 楊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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