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商認買丁權建屋苑 涉串謀24原居民騙政府
明報
5/20/2013
大埔林村口「霞飛苑5期」的地盤範圍,共建24間丁屋,部分丁屋已大致建成。
豐源地產股東兼董事季寒冰向喬裝客戶的本報記者,直認不諱說﹕「丁是我們買的。」
【明報專訊】地產商串謀原居民詐騙政府批出丁屋牌照,然後將一間間「假丁屋」建成豪宅出售的消息,流傳多年,卻一直鮮有真憑實據曝光。本報記者早前喬裝買家,取得地產商「自爆」涉嫌違法發展「假丁屋」的全過程實錄,涉事屋苑為位於大埔林村口的「霞飛苑5期」,估計地產商花約4000多萬元成本,透過一連串涉嫌違法手段,把24間「假丁屋」建成一個市值5億元的豪宅屋苑。
地政署:申丁屋文件未見不妥
2002年已被審計署批評執法不力的地政總署,日前回覆本報表示,翻查當年24名原居民申請丁屋的文件,暫未發現有不妥之處。大律師陸偉雄則表示,根據記者「放蛇」所得的錄像等資料,原居民及丁屋發展商顯然涉嫌串謀詐騙政府。他認為,地政總署只要仿效記者,放蛇調查,便一早可取得關鍵罪證。
「霞飛苑5期」鄰近大埔名勝許願樹,原計劃興建30間丁屋,最終只有24間獲批,由一家名為「豐源地產」的地產商負責發展,豐源地產唯一股東是季寒冰夫婦。
豐源「拆售」予原居民申丁屋牌
記者發現,這24間丁屋的農地,早於1994年由季寒冰和妻子張佐姣控制的「加富利投資」購入,自94年底起,突然有24名原居民,各自從加富利購入「拆細」後的一小幅農地,分別向地政總署申請興建丁屋,並於2008至10年陸續取得地政總署的丁屋牌照,可建丁屋自住。但近日上述24間丁屋卻變成「霞飛苑5期」屋苑,由豐源負責放售。
「賣丁合約放律師樓 地係我哋嘅」
本報記者本月初喬裝客戶,獲豐源股東兼董事季寒冰接待,記者多次表示不明白買入「霞飛苑5期」,究竟是與持有丁權的原居民簽約?還是與地展商「豐源」簽約?季寒冰說,與他們豐源公司簽約便可以,因為20年前他們已買入屋苑地皮,並說「丁是我們買的,協議都搞完了」。
季寒冰又說,已將所有原居民「簽給他們買賣」等等協議「全放在律師樓」。記者續查問霞飛苑5期的土地,在過去20年是否一直由他們擁有?季明確表示﹕「是我們的。」
大狀:原居民須為實益擁有人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有人聲稱「丁是我們買的」,便涉嫌違法,因為香港禁止買賣丁權。此外,若有人聲稱,「申建丁屋的土地一直由地產商所持有」,便反映有原居民涉嫌詐騙政府,因為丁屋申請書中,原居民要聲明自己是丁屋土地的實益擁有人,以及沒有售丁屋權益,若申請期間,土地一直由地產商擁有,便明顯違反「實益擁有」條款,原居民大有可能作出失實陳述,以及涉嫌串謀地產商詐騙政府以取得丁屋牌照。
本報記者上周五再致電季寒冰,並表明記者身分,查詢他於推售「霞飛苑5期」期間,自爆其公司一直是丁屋土地實益擁有人,且透過「買丁」申請丁屋牌照,涉嫌違反本港法例,他回應說﹕「這些問題,請你向一些老行尊查詢。」當記者表明已把整個會面過程錄影,他說﹕「你在我不知情的情况錄我音,我會保留追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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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豐源地址 「地政署放蛇便可」
撇除季寒冰親口披露發展「假丁屋」內幕外,其實這一大片「假丁屋」的發展過程,早已暴露不少可疑的蛛絲馬迹,包括24間丁屋農地早年由季氏夫婦持有,後來突然拆細售給24名原居民。此外,記者取得的一份授權文件,發現一個名叫「林╳勝」的原居民,早於2009年2月已授權一個「張小姐」負責丁屋申請,而張小姐的聯絡地址正是豐源地產的公司地址。更令人質疑的是,24名原居民申請丁屋時,所報的「收取牌照地址」,統統都是豐源地產的公司地址。
料成本4000萬市值5億
記者根據公開資料來估值,發展「霞飛苑5期」連同農地、黑市買入丁權和建築費等,總成本約為4000多萬元,而季寒冰曾向記者說,上述屋苑未來發售呎價約為1萬元,按24間洋房(每間2100方呎)計算,屋苑市值高達5億元。
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批評地政總署多年來縱容部分原居民與發展商違法操作,其實政府認真調查,肯定會發現有很多類似違法個案,又表明稍後會在立法會質詢地政總署上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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