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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2012

村屋天台僭建 有價有市 無視嚴打警告


僭建村屋 有價有市 無視嚴打警告
明報 
5/14/2012


【明報專訊】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警告會嚴打村屋僭建,但本報偵查發現,不少村屋2樓連違法天台屋依然熱賣,而且叫價高達200萬至400萬元。


新界不少中小型地產代理在網上「圖文並茂」推售有嚴重違例僭建物的村屋單位,記者抽樣向代理詢問本季其中15個連違規天台屋的放盤單位,發現約有三分之一(5個)放盤一兩個月內已售出。


本報抽樣問15盤 5個短期售出
本報發現近月愈來愈多中小型代理透過網站推銷有僭建物的問題村屋,甚至明目張膽貼出全層或70%僭建天台玻璃屋的圖片作招徠。「香港屋網」近一季約200個村屋2樓連天台放盤個案中,粗略估計有逾40個貼出圖片自認有僭建天台屋或簷篷,部分僭建物更佔據逾半個天台,即屬於屋宇署決定要「首輪取締」的嚴重僭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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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些單位的叫價仍高達200萬至400萬元。記者抽樣向地產代理詢問本季其中15個連違規天台屋的放盤單位,發現有5個於放盤一兩個月內已售出。有關交易不單沒保障買家的權益,亦與發展局強調要打擊違法村屋僭建的立場背道而馳。


叫價高達400萬 「住幾年抵番啦」
記者日前假扮買家睇樓,發現村屋天台僭建極誇張,有的不單裝有冷氣,甚至建有廚廁。地產代理揚言「住幾年都已經抵番啦」、「九成村屋業主都有僭建,唔使驚」等,極力游說記者購下有僭建物村屋。


屯門寶華花園一個2樓700呎村屋單位連天台僭建屋,開價350萬元,比近月無僭建地面單位的成交價高逾70萬。記者現場所見,天台僭建屋佔了三分之二個天台,廚廁俱備,完全違反屋宇署的豁免執法標準,女業主卻對能高價售出物業充滿信心。有代理亦指近月樓價屢創新高下,實用率高的村屋即使有僭建天台屋,也甚搶手。


屯門「傲林軒」一幢3層高村屋更屬「整幢違規」個案,像地下單位涉僭建了室外小屋;1樓單位涉非法密封了露台;2樓業主則涉在天台僭建了以隔熱板作結構,有齊冷氣、燈飾、梳化、電視的豪華天台屋。根據土地註冊紀錄,業主2010年底購入2樓連天台時只需185萬元,現時放售價已勁升100萬元,達285萬元。


代理坦言按揭難 慫恿先買後僭建
新界僭建天台屋遍地開花,記者在元朗和屯門看樓時,舉目可見以玻璃或鐵皮搭建的全層天台僭建。陪記者睇樓的女代理雖不止一次叮囑記者,有僭建天台屋者可能做不到按揭,但她及同伴卻向記者提另一更便宜的選擇,建議先購入一手村屋樓花及取得滿意紙,才找人花數萬元僭建天台屋,相信日後「被清拆機會不大」,但議員何俊仁質疑代理的說法無根據兼誤導。


發展局回應本報時亦警告,買家若購入含僭建物村屋,便要對僭建物承擔法律責任。據當局4月起展開的處理僭建村屋行動,若僭建物佔天台面積一半,當局便可能要求即時拆卸


樓市熾熱帶動村屋市場從低位反彈,中原地產指今年第一季村屋成交宗數上升18%達602宗,涉款13.8億元,但本報無法估計當中多少交易涉及僭建物。

4/02/2012

村屋僭建 27鄉拒「自首」自願登記僭建物計畫


村屋僭建 27鄉拒「自首」
星島日報 
4/02/2012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當局針對新界村屋僭建的執法行動及自願登記僭建物計畫,昨日同步展開,有消息指新界共有九條鄉村,已被當局納入首輪的巡視目標村落,包括屏山福慶村,村內告示板昨張貼一張來自屏山鄉鄉事委員會的通告,直指當局提出的登記計畫存在「法律陷阱」,更聲稱新界二十七鄉已達成共識不會配合計畫,呼籲村民不要獨自登記。發展局則重申,任何呼籲業主不登記的行動也是不智。


  屋宇署專責小組昨日起就新界村屋僭建,實施首階段執法,向嚴重違規的村屋發清拆令,為期半年的申報計畫也同時展開。消息指,共有九條村落須在首輪面對巡查,分別是屏山福慶村、大嶼山水口村、葵青藍田村、屯門青磚圍、沙田上禾輋村、荃灣鄉老圍村、西貢鄉蠔涌村、大埔鄉下黃宜凹村,以及北區鄉坑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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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條村納入首輪巡查目標
  記者昨日到過一些僭建問題嚴重的新界村落,發現已紛紛掛起橫額,反對政府落實村屋僭建執法;其中在屏山福慶村,村民指昨日未見有屋宇署人員前來巡查,但村內的告示板上,已張貼了兩張告示,其中一份來自屏山鄉鄉事委員會的通告,指稱已接獲通知,福慶村會被列為首批的執法目標,但批評政府提出的登記僭建物計畫,存在很多法律陷阱,更聲稱新界二十七鄉已達成共識,不會配合計畫,並揚言「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呼籲村民不要獨自登記;另一份則估計是政府向鄉議局發出,有關處理新界村屋僭建物工作的信件,村長用紅筆在文件上寫上「請勿申報」四字。


  福慶村村長貼告示籲杯葛
  福慶村村長黃永生在接受電子傳媒訪問時,承認是他在村內貼出告示,呼籲村民不要登記僭建物,重申新界二十七鄉已達成共識,不會配合政府的登記計畫,又說政府申報表格的字眼有問題,表示事件引起村民反感,申報等同承認有罪。對於福慶村成為屋宇署首階段執法目標村落,他對此感到奇怪,認為村內僭建情況不算嚴重。


  為協助業主清拆村屋僭建物,政府提出貸款計畫,每名業主可在毋須入息審查之下,最多可以申請借貸一百萬元。鄰近福慶村的東頭圍村,建有不少四層或五層的村屋。村長蔡建新表示,村屋加高是否屬於僭建,要經過官司後才得知,村民不會主動清拆或申報,亦不會理會政府的貸款計畫:「貸款即是要還,拆完屋就要還錢,無端端要背負一筆債項,自己就不會這樣做。」


  他又表示,村內沒有危險僭建物,如果政府清拆僭建物,應適當安置居民,又說政府二、三十年前已知道有關情況,但一直無向村民表示會執法,令村民誤以為無問題,認為責任在政府。


  屋宇署:不登記是不智
  屋宇署回應表示,署方會按一貫程序處理,不會透露執法詳情,也沒有公部署方首階段展開巡查的村落名單。對於有人呼籲村民不要為僭建物登記,發展局發言人回應表示,正如局長林鄭月娥日前表示,任何呼籲業主不登記的行動都是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