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2/2012

村屋僭建 27鄉拒「自首」自願登記僭建物計畫


村屋僭建 27鄉拒「自首」
星島日報 
4/02/2012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當局針對新界村屋僭建的執法行動及自願登記僭建物計畫,昨日同步展開,有消息指新界共有九條鄉村,已被當局納入首輪的巡視目標村落,包括屏山福慶村,村內告示板昨張貼一張來自屏山鄉鄉事委員會的通告,直指當局提出的登記計畫存在「法律陷阱」,更聲稱新界二十七鄉已達成共識不會配合計畫,呼籲村民不要獨自登記。發展局則重申,任何呼籲業主不登記的行動也是不智。


  屋宇署專責小組昨日起就新界村屋僭建,實施首階段執法,向嚴重違規的村屋發清拆令,為期半年的申報計畫也同時展開。消息指,共有九條村落須在首輪面對巡查,分別是屏山福慶村、大嶼山水口村、葵青藍田村、屯門青磚圍、沙田上禾輋村、荃灣鄉老圍村、西貢鄉蠔涌村、大埔鄉下黃宜凹村,以及北區鄉坑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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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條村納入首輪巡查目標
  記者昨日到過一些僭建問題嚴重的新界村落,發現已紛紛掛起橫額,反對政府落實村屋僭建執法;其中在屏山福慶村,村民指昨日未見有屋宇署人員前來巡查,但村內的告示板上,已張貼了兩張告示,其中一份來自屏山鄉鄉事委員會的通告,指稱已接獲通知,福慶村會被列為首批的執法目標,但批評政府提出的登記僭建物計畫,存在很多法律陷阱,更聲稱新界二十七鄉已達成共識,不會配合計畫,並揚言「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呼籲村民不要獨自登記;另一份則估計是政府向鄉議局發出,有關處理新界村屋僭建物工作的信件,村長用紅筆在文件上寫上「請勿申報」四字。


  福慶村村長貼告示籲杯葛
  福慶村村長黃永生在接受電子傳媒訪問時,承認是他在村內貼出告示,呼籲村民不要登記僭建物,重申新界二十七鄉已達成共識,不會配合政府的登記計畫,又說政府申報表格的字眼有問題,表示事件引起村民反感,申報等同承認有罪。對於福慶村成為屋宇署首階段執法目標村落,他對此感到奇怪,認為村內僭建情況不算嚴重。


  為協助業主清拆村屋僭建物,政府提出貸款計畫,每名業主可在毋須入息審查之下,最多可以申請借貸一百萬元。鄰近福慶村的東頭圍村,建有不少四層或五層的村屋。村長蔡建新表示,村屋加高是否屬於僭建,要經過官司後才得知,村民不會主動清拆或申報,亦不會理會政府的貸款計畫:「貸款即是要還,拆完屋就要還錢,無端端要背負一筆債項,自己就不會這樣做。」


  他又表示,村內沒有危險僭建物,如果政府清拆僭建物,應適當安置居民,又說政府二、三十年前已知道有關情況,但一直無向村民表示會執法,令村民誤以為無問題,認為責任在政府。


  屋宇署:不登記是不智
  屋宇署回應表示,署方會按一貫程序處理,不會透露執法詳情,也沒有公部署方首階段展開巡查的村落名單。對於有人呼籲村民不要為僭建物登記,發展局發言人回應表示,正如局長林鄭月娥日前表示,任何呼籲業主不登記的行動都是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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