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屋恐炒賣 倡禁公開轉售
經濟日報 – 2011年10月31日星期一
城大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劉國裕,昨出席《城市論壇》時,建議新居屋只能在第二市場買賣,避免在公開市場炒賣。
【經濟日報專訊】新居屋的補價優惠,被指鼓勵業主炒賣圖利。有學者估計,現時約13%於公開市場售出的居屋,買家購入作收租或轉售用途,故建議新居屋只限於第二市場轉售,以及讓白表人士參與,以杜絕炒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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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地產界人士贊成建議,因現時白表人士需求甚大,居屋在第二市場也有升值潛力。
估13%二手買家 非自住
城大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劉國裕昨出席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時表示,根據房委會資料顯示,在03年3月和05年7至8月期間,公開市場的二手居屋買家,約13%及11.8%並非購入自住,他指:「數據說明每8個居屋買家中,就有1個買來出租或轉售。」
促准白表 參與第二市場
劉強調,居屋本質是幫助市民安居樂業,並非要出租或轉售圖利,故建議新居屋只能在第二市場買賣,避免有業主補價後,讓單位在公開市場炒賣。他同時建議政府,應容許有住屋需要的白表者參與第二市場,增加二手居屋的流轉。
他指,現時符合白表資格住戶逾10萬個,但日後每年政府僅推出5,000個居屋單位,只可滿足二十分之一需求,故開放第二市場,有助縮短白表「上車」時間。
出席同一場合的中原集團主席施永青,表明支持上述建議。他指現時白表人士對居屋需求大,二手居屋在第二市場的價格,會跟隨公開市場調整:「只要經濟向好,第二市場居屋樓價亦會上升,業主仍可享受物業升值的成果。」
蔡涯棉:恐礙單位靈活性
不過,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蔡涯棉認為,新居屋倘不能在公開市場出售,恐影響單位靈活性,增加業主通過轉售向上流動的困難。
蔡建議,房委會可向新居屋業主收取補價貸款,可一併計算利息,強調此舉非為牟利,而是保本。他又指有關息率不能定得過高,可參考物價或舊居屋業主的補價金額,而且需要諮詢公眾意見。
至於公營房屋建屋量,蔡涯棉認同需增加公屋供應,因為輪候冊申請累積速度驚人,至今已達逾15萬宗,較去年增加17.7%,估計3、4年後會急增至20萬宗,恐怕屆時將不能維持平均3年上樓的政策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