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盤涉教港人造假證買樓 職員稱可助變「內地人」 繞過限購令
明報
6/18/2012
【明報專訊】內地為了遏抑火熱樓市,自2010年起首度規限港澳台人士,除非能夠提供在當地工作或學習等居留證明,否則不能買樓。然而,本報偵查發現,廣州、東莞、珠海最少有4個樓盤,有售樓職員涉嫌教唆本港買家以約5000至1萬多元(人民幣,下同),偽造假稅單、假社保單、假工作證明等文件,從而繞過「限購令」,不單涉嫌串謀欺騙政府,更令內地限購政策恍如名存實亡。
內地遏樓市 港澳台人買樓須證明
4樓盤中,3間公司均否認教唆指控或表示不知情;另一樓盤,本報自6月7日起多次聯絡,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有內地律師表示,上述造假一旦遭發現,不單交易會被取消,甚至惹上官非。撇除涉教唆造假以圖避開限購令之外,也有售樓職員教唆買家以分拆合約及兩人名義分購兩戶等取巧伎倆,破解內地的「限價令」和「限呎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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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讀者報料,指珠海有新樓盤涉嫌教唆買家造假文件。本報記者遂展開調查,先後到珠海、廣州及東莞6個新樓盤,假扮買家「放蛇」,發現當中4個樓盤,包括珠海「富華里」和「華發新城」、廣州「嘉裕公館」、東莞「江南第一城」,有售樓職員一見記者表現得興致勃勃時,便趁機提出可助記者找人偽造假稅單、假社保單、假工作證明,令香港買家可搖身一變成為「內地居民」或「工作人員」,符合當地限購規定。
有售樓職員稱,偽造假稅單等文件的人,都心知犯法,甚至「要坐幾年監」,所以他們行事格外小心。職員又稱全因他們有「好硬的關係」,才弄到這些假文件,並教唆買家只要裝作不知情,便一定無事,大不了「爛尾」,買家仍可取回訂金,「你無損失,我(發展商)都無損失」。
撇除這「間接造假」途徑外,有個別樓盤的職員更表明可直接提供假文件給買家,讓買家向政府申請真的居住證,以及向銀行合法申請按揭。
偵查4樓盤 3否認指控或稱不知情
不過,4個涉嫌有職員教唆記者造假文件的樓盤,當中3間公司均對教唆指控作出否認,或表示不知情。珠海「富華里」的發展商中海地產,其母公司中國海外表示,「公司嚴格執行當地政府各相關政策及規定,項目的銷售代表不會辦理亦不會代辦所謂的納稅證明手續,亦不會主動向客戶提及。」
另外,珠海「華發新城」的發展商珠海華發實業表示,該公司一直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存在違反有關規定情况,而該樓盤的銷售主管黃堅德則表示﹕「於公司層面,不知道有這回事(教唆造假),我知道市面是有做,但我們公司應該是無做。」東莞「江南第一城」發展商宏遠,其營銷部總經理朱廷勇說﹕「這個我不太清楚,若果是有,都是個人行為,始終這些事都是違法、違規。」至於廣州「嘉裕公館」的發展商廣州嘉裕房地產,本報自6月7日起多次聯絡,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應。
律師:被揭發恐取消交易惹官非
在廣東省執業的內地律師李志杰表示,以假資料取得稅單及社保單,然後購房,該交易明顯違反法規,若被當局發現,交易會被強制取消。李稱,若代辦公司涉及其他不法操作,例如造假公章,則港人買家很可能惹禍上身,至少會被公安調查及問話。
本報聯絡廣東省建設廳的發言人陳承旗。陳回應,並不了解商品房的限購政策,更表示該政策不是建設廳負責,着記者向物價局了解。不過,國務院2010年11月發出的限購文件,指明是發給省建設廳,而多名廣東建設廳職員均向本報確認,該廳是負責商品房限購政策。
◆偵查報道短片﹕http://link.mingpao.com/15637.htm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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